我是营运车辆,停运费不给怎么办

车辆停运损失费由事故责任人按停运期间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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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停运费由对方承担。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因停运所产生的合理损失。具体可根据自己正常营运的收入确定损失赔偿金额。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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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停运费:1、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让对方赔偿其损失,并且对损失的数额达成协议;2、对方拒绝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要,人民法院会让鉴定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然后判决对方尽快赔偿其损失。停运费是怎么计算的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当事人在计算其损失时,可以委托相应的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计算,由鉴定机构作出评估结果,由侵权人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赔偿,侵权人拒不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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